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77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即日起开展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限额:2项
二、立项基本要求:
1.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 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 3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1至 2 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4.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见附件)(一式一份),于9月11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明德南楼108,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学生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5.在申报的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学生工作课题立项项目。
6.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由学工部会同科技处确立,并由科技处进行日常和结题管理。
7.立项成功后,申报者需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注册,在注册第一步“选择所属学校”时,请选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并注册一个普通会员账号,否则无法进行项目申报。
三、项目清理与论文征集工作
项目清理范围为2013年至2017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上述项目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2018年立项的课题请抓紧研究并结题。
论文征集范围为2017年以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或待发表的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等,请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间发送至学生处邮箱,相关成果经评审后学生处将于12月30日前统一推荐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杂志,教育厅将对优秀作品将予以表彰和展示。
联系人:高秋艳;联系电话:86836013;邮箱:xsc@cjlu.edu.cn
党委学工部 科技处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