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2019年度(2019—2020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通知的要求,现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0级新生。
二、奖项设置: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自强成才奖。
具体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三、评定程序:
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电子版(2份);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纸质+电子版(2份);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4)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9年度(2019—2020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2份)。
如果有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开具获奖证明。
上述材料请于11月2日前交学生处(明德南楼A104),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41624394@qq.com。
学生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