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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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开展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艳全    发布时间:(2020-02-24 19:38:06)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更好的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得过3次三等(含)以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等条件下,获得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相当荣誉称号者优先。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  
  5.就业观念端正,就业态度积极。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应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此基础上,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在所获得的奖学金中,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等条件下,荣获省级(含)以上或相当奖励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人数按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5%(含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从严控制,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人数按本届毕业生总数的4%。各学院省级、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人数详见《中国计量大学省级、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分配表》(附件1)。  
  三、时间安排  
  3月10日之前请各学院将评选出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中国计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国计量大学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以电子的形式报送校就业办。《中国计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书面稿,一式一份)、《中国计量大学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书面稿,一式一份)待正式开学后补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述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省优毕业生还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待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后,再发放到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由各学院组织省优毕业生进行集中填写。
  2.各学院校优毕业生人数包含省优毕业生人数。省优毕业生必须从校优毕业生中评选产生。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确认工作。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确认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做好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确保确认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杨艳全    联系电话:18767138505     邮箱:yangyanquan@cjlu.edu.cn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2020届省级、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分配表.xls

 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中国计量大学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xls   
         
  

学生处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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