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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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计量大学第四届吉尼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1 03:55:06)    阅读次数:

各学院:
  近年来,学校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育人的系统工程,在学生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更好地梳理成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各类学生榜样示范作用,引领大学生在各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决定开展中国计量大学第四届吉尼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中量大·我(们)最棒!
  二、评选委员会:中国计量大学吉尼斯之星评选活动委员会
  主任:陶伟华
  副主任:姜羡萍、潘岚、赵蓓茁
  组成人员:徐文龙、吴海江、林见、石清锋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三、评选要求:
  (一)参评对象:所有在校本科生。以团队(班级、寝室或为完成某个特定任务所组成的团队)或个人名义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参评项目具体要求:
  1、凡是团队成员或个人在学业学风(如奖学金、英语四六级)、考研就业(如考取研究生、高质量就业)、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文艺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均可以报名参评。体育竞赛类项目暂不参加此次的评选活动。
  2、参评项目支撑材料的获奖层次必须是校级(含校级)以上,个别项目(如创业、考研和就业等)可以不受该条件的限制,以参评材料为准。
  3、参评项目支撑材料的获奖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15日。
  4、“吉尼斯之星”授予每个项目或每类项目的最好成绩者,最终授予的“吉尼斯之星”的名称和项目由评选活动委员会根据参评情况确定。
  四、活动安排:
  (一)申报阶段:4月13日——4月29日为申报阶段。参评团队(个人)在4月29日之前填写好《中国计量大学第四届吉尼斯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交到评选活动办公室。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与团队(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推荐是指各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根据评选的要求推荐所在学院的团队(个人)参评。
  (二)评选公示阶段:5月4日——5月11日,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申报的材料组织相应的专家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此次评选只对团队(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不组织相应的比赛或活动。
  (三)活动表彰:
  1、获得第四届量院吉尼斯之星荣誉称号的团队(个人)将给予相应的表彰。
  2、获得第四届量院吉尼斯之星荣誉称号的团队(个人)的事迹将进行重点宣传和报道。
  3、对于获得第四届量院吉尼斯之星荣誉称号的团队(个人)所在的学院在年终考核的时候给予适当的加分。
  五、此次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由活动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石清锋(明德南楼A101),联系电话:87676167。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告知每位学生,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评。也希望各学院根据参评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个人)参评。

附件1:中国计量学院首届“吉尼斯之星”评选结果

附件2:中国计量学院第二届“吉尼斯之星”评选结果

附件3:中国计量学院第三届“吉尼斯之星”评选结果

附件4:中国计量大学吉尼斯评选活动申报表


学生处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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