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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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2 09:14:27)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宣〔2016〕3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即日起开展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不按时结题或结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自行选题。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
  3、每名申报者限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一份),将纸质稿送至明德南楼A104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ily@cjlu.edu.cn
  四、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预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836013    联系人:李莉


 2015版申报书.doc

党委学工部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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