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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1 11:08:27)    阅读次数:

中国计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量院〔2010〕36号)

 

为贯彻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实践育人”的理念,公平、客观地衡量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要求

(一)组织领导: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实施。测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成员、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二)测评要素:思想品德(20分)、学业水平(70分)、综合能力(10分)。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排名应及时向学生公布。学生如有异议,可以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意见,由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核实。

(四)每学期测评一次。

二、测评项目和评定办法

(一)思想品德:20分

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课程当学期补考前考核分×20%。

具体考核根据《〈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课程管理办法》实施。

(二)学业水平:70分

以学生当学期内所学各课程(不含校际选修课、培养计划外课程)补考前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基本分。

学业水平= ×70%

注:1.系数 为所学课程的学分; 为该课程的考试成绩;

2.等级成绩: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

3.免修课程按实际分计。

(三)综合能力:10分

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取最高分,不累加。

1.社会工作能力

学生干部考核等级加分:

等级

校执委

二级学院执委

班委、干事

控制比例

优秀

4

3

2

25%

良好

3

2

1

35%

合格

2

1

0.5

40%

 

校、学院学生干部由校、学院老师打分;班委由班主任、同学打分。

学生助理、楼长、校广播台、电视台、校报、《学工通讯》、《计量青年》、亮点网、艺术团、优秀社团负责人由相关部门按二级学院执委测评加分;以上各组织成员、层长、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相关部门按班委、干事测评加分。

以上所有加分不累计;不合格不加分。

2.科研创新能力

(1)学科竞赛加分: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A类

国家

10

8

6

省级

6

4

2

B类、校级

2

1

0.5

 

A类竞赛集体(3人或3人以上)获奖,可由指导教师或团队负责人按成员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成绩等情况分别加分,级差为0.5。

(2)学术论文加分:

论文

类别

SCI

EI、SCIE

CPCI-S

一级

期刊

核心期

刊、国际

学术会议

中国计

量学院

学报

其它正式

出版的

学术期刊

SSCI

A&HCI

CPCI-SSH

第一作者

10

8

6

6

3

2

1

第二作者

2.5

2

1.5

1.5

1

0.5

0.2

 

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注明作者单位为中国计量学院。

(3)获得专利加分:

类  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获得授权证书

10

1

0.5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证书;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累计限加3分。

3.社会实践能力

社会实践活动获奖加分:

等 级

先进个人、

优秀团队

社会实践

积极分子

优秀青年

志愿者

省 (市)

3

--

3

2

2

2

 

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分:

(1)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有回执者加0.4分;

(2)视社会实践论文质量加0.4-0.6分。

4.文体活动能力

(1)在体育活动中获奖加分:

等 级

破记录

一等

二等

三等

省 (市)

6

5

4

3

校 级

4

2

1

0.5

二级学院

--

0.5

0.3

0.1

 

名次折算:1-3名按一等,4-6名按二等,7、8名按三等。

(2)在文化活动中个人获奖加分: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省 (市)

3

2

1

校  级

1

0.5

0.3

二级学院

0.3

0.2

0.1

 

名次折算:1、2名按一等,3、4名按二等,5、6名按三等。

(3)集体(3人或3人以上)在文体活动中获省(市)一、二、三等奖,每人加1.5、1、0.8分;获校一、二、三等奖,每人加0.8、0.4、0.2分。

三、其他

(一)本办法从2009级开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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